嵩明县水务局提前超额完成2017年度水资源费征收指标
2017-10-25 16:26:2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通讯员顾燕波 2017年,嵩明县水务局通过多方努力,积极主动与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进行了多次沟通联系,使嵩明县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杜绝了在征收过程中设立过渡账户、滞留和瞒报水资源费、使用不规范的票据等违规情况的发生,做到水资源费“依法征收,规范征收,应收尽收”。
截止2017年10月20日,全县2017年度共征收水资源费1907455元。提前超额完成2017年度水资源费征收170万元的目标任务。全县水资源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主要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与此同时,嵩明县水务局还建立了与财政、国库的对账机制,及时掌握水资源费的征收入库情况,完善已征收水资源费的统计上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