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小街司法所走访残疾社区矫正人员
2017-10-25 15:47:49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通讯员王光飞 近日,嵩明县小街司法所对辖区内行动不便的残疾社区矫正人员张某进行家访。

    据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张某今年36岁,因酒后驾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导致双腿受伤残疾,至今仍无法行走,生活不能自理。针对张某这种个别无法到镇司法所定期报到的残疾社区矫正人员,小街司法所创新采取定期上门家访的形式,进行个别谈话教育。通过走访村组干部、街坊邻居,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通过家访了解其家庭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与此同时,就有关应当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对其反映的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及时与村委会和镇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给予帮助解决,让其在认真接受改造的同时,充分感受到社会和组织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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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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