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法院适用认罪认罚案件速裁程序连审10起醉驾案
2017-06-15 08:02:3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昨日上午,官渡区人民法院2号法庭内连续开庭审理了10起危险驾驶案。从早上9点30分,10名被告人(均为醉驾)被带进法庭,到10点20分,法官对最后一名被告人宣判完毕,审结10起案子一共用了50分钟。这是官渡区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首批案件。

    速裁

    审查起诉从30天缩至4天

    审判期限仅为5天

    上午9点30分,法警押着10名被告人依次走上法庭。

    现场,一名刑事法官坐在法庭上独任审判,开庭流程精简而又有效率。法官核对10名被告人身份情况,宣读注意事项后,留下一名被告人,其他人退庭候审。

    到10点20分,法官对最后一名被告人宣判完毕,审结10起案子一共用了约50分钟。

    10名被告人,因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2至5个月不等的拘役,均处缓刑,并处罚金。法庭上,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罪服判。

    据介绍,这是官渡区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首批案件。

    该批案件从审查起诉阶段启动速裁程序,公安机关于6月5日将案件移送官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值班律师在场情况下,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协商,签订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具结书,于6月9日向法院移送起诉。

    官渡区法院经初查认为符合速裁案件,6月12日在确保被告人已获得律师法律帮助的情况下,经被告人同意后决定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该批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仅为4天,比起法律规定的30天,节约了26天。审判期限仅为5天,相比简易程序20天的审理期限,节约了15天。

    现场

    醉驾司机开车睡着

    法庭上“爽快”认罪

    昨天,平均每个案件的庭审时间约为5分钟,非常简洁有效。

    醉驾司机马某是其中一名被告人。3月17日晚上,马某和朋友聚餐,酒过三巡,马某喝高了。

    酒局结束,醉醺醺的马某驾车回家。当晚11时许,马某从珥季路出发,行经新亚洲体育城一号门前路段时,马某竟然在车里睡着了,将车停在路中间。过往司机查看发现异状后报警。经检验,马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286.82mg/100ml。难怪开着车也能睡着。

    马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提起公诉前与司法机关达成一致量刑意见,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对于指控的事实你有没有意见?”法庭上,法官询问马某。

    “我没有意见。”马某回答。

    “你在认罪认罚情况记录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计算表中的签字是否属实?”

    “属实。”

    “之前是否有律师为你提供过帮助?”

    “有的。”

    在最后陈述阶段,醉驾司机马某表示没有意见。

    经审理,官渡区法院当庭作出宣判,马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1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法官释法

    省掉法庭调查、辩论环节

    速裁减程序不减权利量刑协商有律师在场

    “对于符合条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简化庭审流程,由独任法官审判,庭审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向法庭概述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查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后,经过庭审,法官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就能作出判决。平均每个案件庭审时间约五六分钟。”官渡区法院刑二庭庭长宁丽荣说。

    五六分钟就能作出判决,这是不是太草率了?其实不然。

    “我们办理的每一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都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坚持做到减程序不减权利。并且要在律师在场见证下,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切实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宁丽荣说。“哪怕是最简单的一个案件,我们也要做到胸有成竹,才敢作出判决。”

    为推进认罪认罚案件速裁程序的试点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官渡区法院还率先起草了《昆明市官渡区认罪认罚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官渡区各相关单位于今年5月24日开始实施。

    该《细则》明确了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速裁程序的启动程序及转出程序,细化了司法部门的工作流程,以及从宽量刑情节,做到罚当其罪。同时,对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对于无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各阶段保证其接受过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保障其认罪认罚选择的自愿性。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不仅能够有效提升案件质效,规范量刑,保障权利,还能进一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促进司法公正。”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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