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5时40分许,官渡区普自社区一处在建工地发生坍塌事故,致1人死亡、35人不同程度受伤。事后,经昆明市政府批准,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现已公开。该报告指出:事故直接原因是建筑结构布置不合理,建造质量低劣。司法机关已对8名责任人采取措施,并建议对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经调查,2015年11月23日,普自社区第二居民小组将修缮老客堂的报告上报至矣六街道办事处。当月,第二居民小组组长罗文俊作为建设方代表,将老客堂修缮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建设工程从业资格的李红、严辉、严晓辉三人,并口头约定由李红等人出资垫建,建好后将房屋交由李红等人租赁经营,收取的租金抵消工程款。若租赁不成,则由村上支付所欠工程款。
三人中,李红负责施工,严辉负责资金管理等,工程劳务包给陈朴稳。李红找来何伟,由其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及材料采购。工程计划将老客堂拆除重建,在其原址上新建钢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共4层,每层1000平方米左右。
2016年1月7日,陈朴稳按照李红、何伟等人的安排,组织人员将老客堂拆除后,以其手机中的草图为施工图纸开始施工,并临时组建一批施工队伍,从事钢筋、混凝土、焊接、吊装、搬运、喷涂、切割等工序作业。期间因违建被查处而多次偷建、抢建,至3月16日,新建钢架房屋已搭建至四层,第二、三层楼面板混凝土浇筑已完成。
3月16日早上7时30分许,房屋开始进行第四层楼面板混凝土浇筑作业,浇筑沿房屋北角、西角、南角分步实施,最后浇筑东角。到当天下午5时40分许,所建房屋在等待混凝土浇筑东角的过程中突然坍塌,造成正在作业的1人当场死亡,35人不同程度受伤,所建房屋完全毁损;相邻的两处建筑受到撞击,出现不同程度损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20.3万余元人民币。
事故调查组最终认定:这起垮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房屋结构布置不合理、建造质量低劣,房屋整体处于不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结构局部垮塌,产生连续破坏,致使房屋整体坍塌。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目前,司法机关已对8名责任人采取逮捕、取保候审等措施。其中包括矣六街道办事处普自社区主任杨学能、普自社区第二居民小组组长罗文俊,以及李红、何伟、陈朴稳等人。
另外,调查报告还建议对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3人分别是: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勇(对老客堂的违法建设没有引起重视,对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矣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普自社区联系点点长王荣武(履行点长职责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矣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七中队长苏海生(对违法建筑整改落实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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