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楚雄州专场新闻发布会如约而至。针对公务员体系内普遍存在的非领导职务干部难以管理问题,当地专门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并明确,经考核评定优秀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同样可享晋升职务的机会。
楚雄州委副书记孙贇坦言,云南省及楚雄州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案件发生后,部分干部出现心存顾虑、不想干事、不愿作为、不敢担当的情况。对此,州委研究出台了“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依法依纪提出实际措施,激励想做事、能做事、不出事的干部奋发有为。
“我们始终坚持在一线岗位锻炼培养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考验识别干部、在完成重大任务和应对重大事件的实践中选拔使用干部。对于那些对工作有激情、对群众有感情、对发展有贡献的优秀干部,大力提拔,优先使用,并在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奖金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他说,州委班子对在干事创业过程中非主观原因且没有徇私枉法的工作失误不求全责备,宽容对待,并给予改正机会;对于一般性的偏差,帮助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完善,不作处理;对于突破某些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但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要明确给予支持。“因深化改革、推进工作得罪人而遭到造谣中伤,甚至打击报复的,我们要大力保护,消除影响,给予关怀。”孙贇特别强调。
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徐昕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公务员系统普遍存在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难问题,楚雄州研究制定了专门管理办法,对县处级非领导干部实施年度分类独立考核,每年划定一定比例的“优秀”等次名额,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推优和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作需要,符合条件的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可兼任下一级领导职务;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可转任领导职务,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可晋升上一级非领导职务,也可提拔或转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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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件次
今年以来,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18件次,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26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2件,结案17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6人;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5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46万元。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2%、26%、21%,保持了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都市时报 记者李元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