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对昆明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现场观摩交易中心开标会,了解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及采购方式执行情况。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喜向检查组汇报时说,“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后,全市加强法制宣传普及,健全完善监管机构,规范制度建设,促进了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进行。2004年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去年,市财政总支出585.7亿元,政府采购规模23.09亿元,是2004年6.88亿元的3.36倍。其中,市本级财政支出163.9亿元,政府采购规模11.59亿元,是2004年市本级5.6亿元的2.07倍;全市采购资金节约率为10.04%,节约了财政资金2.57亿元,为2004年0.22亿元的11.68倍,资金节约率增加了11.39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完善源头控制、过程监管的措施,做到“两个率先”,即:从2004年起,率先在全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凡单个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支付在5万元以内(包括5万元)的,实行国库授权支付,凡超过5万元的一律实行国库直接支付,有效加强了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2007年起,率先在全省实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政府各部门在做年度部门预算的同时即制定同年度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一并提交财政部门审核并通过当年的人代会审定通过才能执行,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以法定预算的方式规范采购资金管理。我市还推进采购电子化交易,设立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主、法定监管部门共同组成的政府采购新的监管体系。去年至今年5月,中心累计办理进场交易登记项目3039个,完成交易项目2899个,累计成交金额459.22亿元。今年3月1日,电子化交易平台建成投入运行,实现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审核及投标、评标均通过电子化渠道完成。
我市强化执法检查,建立了对《采购法》进行年度执法检查的长效机制,去年至今,市级财政部门受理了9起供应商投诉,全部依法进行处理。近年来,3个政府采购供应商及1个采购代理机构因在采购活动中行为不当被列入黑名单,财政部门依法分别给予了1—3年禁止进入昆明市政府采购市场的处罚。10余年来,我市通过对“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政府采购机制体制。
王树芬要求,各级部门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管,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翎陪同检查。(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